【大學校園】張教授維權記
張教授拿著盜版教材的發(fā)票,找到民辦學校的校長,要求索賠金額一萬元。民辦學校的校長說:“我們沒有經(jīng)過你的同意,印刷了您的教材,這不假,我們承認。但是,我們只是提供給本校學生使用,沒有對外銷售,我們對學生也只是收成本費,我們沒有賺錢,不能對你賠償?!边@是怎么回事呢?
原來,前天清晨張教授路過本校傳達室,門衛(wèi)李三給了他一張匯款單,上面寫著“財務管理案例分析教程”稿費,金額欄寫的是“貳萬元”。張教授很高興地簽收了匯款單。張教授從事財務管理教學工作已經(jīng)30年了,他積累了豐富的教學經(jīng)驗。根據(jù)這些教學經(jīng)驗張教授編寫了一本《財務管理案例分析教程》,其中有許多典型案例和分析點評,非常適合教學使用。今年由某大學出版社正式出版發(fā)行了。出版后,很多大學都爭搶選用,而且使用中都反映良好,張教授很欣慰。
沒想到就在當天晚上,張教授應邀到一所民辦學校去講課。課間休息的時候,他發(fā)現(xiàn)同學們桌子上放著盜版的《財務管理案例分析教程》,內容和自己的正版教材一模一樣,作者名字也沒寫,封面的顏色做了改變,而且印刷質量很差。張教授問學生:“你們這種教材哪里來的?”學生說:“學校賣給我們的?!睆埥淌诳戳丝?,每本教材比正版的便宜五元錢。
下課以后,張教授立刻來到該校教材處,提出購買一本盜版教材。教材處的教師也不知道張教授就是原作者,于是,就熱情地接待了他,賣給他一本教材。
張教授說:“能給我開一張發(fā)票嗎?”
教材處的老師說:“可以的?!庇谑菑埥淌诰偷玫搅艘粡堎徺I盜版教材的發(fā)票,發(fā)票的單位就是這家民辦學校教材處。于是就出現(xiàn)了小說開頭的那一幕。
后來,張教授又找到教育界的朋友,想通過協(xié)商解決此事。民辦學校的校長一口咬定:沒有銷售到社會上,沒有賺錢,不能賠償。
一個月以后,張教授在協(xié)商無果的情況下,把該民辦學校告上法庭。法庭判決:民辦學校的盜版行為成立,侵犯了張教授的著作權,但考慮到民辦學校的實際困難,處以罰款1000元;賠償張教授經(jīng)濟損失6000元。
后來,民辦學校校長對教育界朋友說:“張教授太較真了,都是辦教育的,使用一下他的教才都不讓,太不夠哥們了,我們一是沒有使用自己的姓名,二是沒有賺錢。還讓我們賠償6000元,我們虧大啦?!?br />
張教授聽了這樣的傳言,毫不客氣地說:“我不是為了那點錢,我只想討個說法而已。著作權是國家法律規(guī)定給原作者的權利,憑什么要隨意被侵犯呢?”后來張教授辭去了到民辦學校代課的工作,有人說,你這是何苦呢,人家聘請你當教師,你卻給人家出難題。張教授說:“我可以不去民辦教學代課,但是不能放棄原則,侵犯著作權是一個原則問題。堅持原則沒有錯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