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荷塘】由公交車墜江想到的(隨筆)
近幾天國內(nèi)各大新聞網(wǎng)站和電視、報紙都在報道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,原因是,10月28日上午10時8分重慶市萬州區(qū)一輛公交車與一輛小轎車在萬州區(qū)長江二橋相撞后公交車墜入江中。那么公交車為什么會與小轎車相撞?是司機飲酒或是疲勞駕駛?是公交車剎車突然失靈?抑或是其它什么原因?后來相關(guān)部門從打撈上來的“黑匣子”獲得了監(jiān)控信息,否定了人們的種種猜疑,最終認定為:48歲的女乘客劉某在乘坐公交車過程中坐過了站,要求立馬停車,但遭到了駕駛員的拒絕,就與正在開車的駕駛員冉某發(fā)生了爭吵,最后發(fā)生了互毆,最終導致了車輛失控而墜入江水中……
僅僅5分鐘,一車15人就溺亡于滔滔江水中。遇難人的家庭從此陰陽相隔,令人扼腕嘆息、悲苦難抒!
這次公交車墜江,首先讓我想到,我們國人文明素養(yǎng)中缺乏一些寬容。人在社會交往中,總要與外界發(fā)生各種聯(lián)系,總要與形形色色的人打交道,每個人的性格秉性和文化修養(yǎng)不同,難免會發(fā)生一些小口角,如果我們互不相讓、各執(zhí)一詞,要爭個你輸我贏,甚至大打出手,小矛盾就會激化。48歲的女顧客劉某僅因為坐過了一站,誤了5分鐘,就毆罵司機,甚至用手機砸向司機,這是一種心胸狹隘、不尊重別人人格的表現(xiàn)。如果劉女士能夠懂得“敬人者,人恒敬之”的道理,對司機多一分諒解,多一分寬容之心,又何來后面的毆罵和墜江的悲劇發(fā)生?
這次公交車墜江,也讓我想到了責任。一個司機開著公交車,一車老老小小的生命就押在了你的方向盤上。縱然劉女士素質(zhì)再差,對你肆意漫罵,你首先應(yīng)該想到的是一車人無辜的生命,他們的安全就是你的責任,而你卻拋卻了責任,手離開了掌握生命的方向盤,去做所謂的“正當防衛(wèi)”,結(jié)果是你與劉女士都成為了“肇事者”,你與劉女士也都“同歸與盡”,還搭上了另外13個無辜的老老小小,這個代價可能也并非你所愿意看到的吧?假設(shè)當時劉女士責難你,你能夠“責任當前”,手不離開方向盤,耐心解釋,不和她去爭吵,矛盾就不會進一步激化。在2016年5月27日武漢長江二橋上發(fā)生的610公交車司乘糾紛中,女司機處理得非常機智,沒有還擊,沒有怒罵,在同車人的積極制止下及時停車報警,沒有釀成后果。如果冉司機責任感再強一點,像610公交車女司機那樣的機智,那么這一場特大交通事故就完全可以避免發(fā)生了。
這次公交車墜江,還讓我想到了正義心。當劉女士與司機冉某發(fā)生爭吵甚至動手毆打時,坐在車上的十幾位乘客為什么沒有人出面制止呢?這就說明坐車的人普遍缺乏正義心。膽怯、沉默、躲避,換來的是整車人一起去陪葬!4月20日,一輛由衡陽開往長沙的大巴車在發(fā)生男子強搶方向盤的緊急情況時,一名男乘客為了制止其危險行為,一腳向其飛踹過去,及時制服了這名鬧事男子。這樣的行為,是見義勇為的行為,值得點贊!
在生活中,我們坐公交車的或者在其它公共場合,如果都能夠多一份包容之心、正義之心,多一點見義勇為的行動,那么,矛盾激化就會少一些,安全隱患就會少一些,不應(yīng)該發(fā)生的悲劇就會少一些。試想:重慶萬州公交車上的乘客們,如果能有幾個正義心的人,能有幾個見義勇為的人,勇敢地站出來制止劉女士與冉司機的相互漫罵毆打的行為,那么悲劇還會發(fā)生嗎?
這次公交車墜江,更讓我想到了安全防護設(shè)施。以往公交車上都有賣票的,車上發(fā)生了什么矛盾糾紛,售票員會立刻上前去制止。后來公交車實行了自動售票,節(jié)省了人力,可是司機的安全卻出現(xiàn)了空擋。近些年來,媒體報道公交車上乘客與司機發(fā)生矛盾的事件屢見不鮮,然而公交公司卻沒有考慮到給予駕駛員應(yīng)該有的保護。類似出租車一樣的“司乘隔離”設(shè)施保護,公交公司是否應(yīng)當予以考慮?如果早些有了跟出租車一樣的“司乘隔離”保護設(shè)施,那么公交車上的矛盾糾紛是否會少一些?司機的安全是不是得到一些保證?人為的交通事故是不是會少一些發(fā)生呢?
總之,重慶萬州公交車墜江事件已成為歷史,慘痛的血的教訓令人深思!愿我們在社會生活中多一些寬容、多一些責任、多一些正義心,多一些安全意識和防范措施,那么我們的社會生活中就會少發(fā)生一些慘劇,就會多增添一分安全感!